【导语】2019辽宁辽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3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4月17日至4月19日8:30-11:00,13:30-16:00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辽阳市白塔区青年街79号中国社会保险(太子河区武装部东侧)4楼领取准考证,咨询电话:0419-4136266。
(五)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每个遴选职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2。低于1:2的,将取消该职位。取消职位的,遴选单位应及时通知考生。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遴选条件的职位,并同时在4月8日16:00时前将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及其他申请材料报至报考单位,在规定时间未报至报考单位,视为放弃报考。
报考者所在单位,要严格按照“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的工作要求,防止和杜绝一位考生报考多个职位现象的发生。对于因职位取消,需要重新报考的考生,报考者所在单位要主动与取消遴选职位的单位进行沟通确认后,再在《报名推荐表》上加盖公章。
(六)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情况不实的,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考生在遴选期间(报名、资格审查(初审)、笔试、资格审查(复审)、面试、考察、公示),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遴选单位、考试机构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