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9重庆涪陵区委巡察机构考试选调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八、公示选调结果
对考察合格人员拟定为选调人选,由区委巡察办、区人力社保局在区委巡察办、被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确定选调人员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选调人选,按规定程序完善相关手续。
公开考试选调人员到新单位后,亦需工作满3年才能在区内流动。
十、选调纪律
(一)公开考试选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选调工作人员凡有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公开选调工作实行监督制度。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新闻媒体的监督。
(三)公开选调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公开选调工作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选调人员,一经查实,坚决予以清退,3年之内不得参加选调;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委巡察办、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72813314(区委巡察办)
72232700(区人力社保局)
原标题:关于2019年公开考试选调区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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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9年公开考试选调区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 诚信承诺书.doc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www.cqfl.gov.cn/Cn/Common/news_view.asp?lmdm=019001&id=6145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