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9黑龙江伊春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17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六、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公开遴选(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人选与公开遴选(选调)职位的比例为2:1。
考察工作需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选调)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由同级纪委监委部门出具考察对象廉政情况意见。考察成绩占遴选(选调)总成绩的10%。考察结束后,各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公开遴选(选调)职位1:1的比例集体研究讨论确定拟进入体检环节人选。体检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公开遴选(选调)资格,按笔试、面试总成绩顺次递补。考生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开遴选(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提请伊春市公开遴选(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拟录用人选,并在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试用的,履行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选调)资格。
八、试用及办理相关手续
公开遴选(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各遴选(选调)单位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报伊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按报考职位及规定程序办理调动、任职等手续,需要实行任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间不胜任工作的,安排返回原单位工作。
九、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伊春市公开遴选(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3879828。
附件下载>>> 1-4.zip
1、《2019年伊春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2、《2019年伊春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3、《考生报考信息一览表》
4、《专业指导目录》
伊春市公开遴选(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rsj.yc.gov.cn/xw/tzgg/2019/03/503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