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河南:2015安阳县委巡察办选调1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进一步加强县委巡察机构干部队伍建设,参照中组部《关于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的指导意见》和河南省《关于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党政群机关公开选调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
一、选调计划
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科员)13名。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报考的范围和对象为:安阳县县直党政群机关(政法专项编制部门除外)占用行政编制、登记为公务员的科员。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新录用的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工作年限的;
2、尚在试用期内的;
3、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4、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5、因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的;
6、调入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地点设在县纪委办公室,报考者自愿报名并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6日至9月8日工作时间(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
报名时须填报《中共安阳县委公开选调巡察机构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请从安阳县人民政府网、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阳县党建网下载)。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以及近期白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同时附电子版 (30kb以下)。
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相应核减选调计划。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调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其选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