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河南:2015潢川县委巡察机构选调1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潢川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中共潢川县委巡察工作机构的通知》精神,参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经县委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职位
(一)职位一
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县委巡察办工作人员5名。
(二)职位二
面向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县委巡察组工作人员8名。
以上13个职位若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低于3:1,按规定相应核减该职位选调人数。若两个职位报考人数不均衡,由县选调办统一调剂。
二、选调条件和范围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对党忠诚,品行端正,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勤奋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实绩突出,办事认真、群众公认;
3、一般应为中共党员;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从事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会金融工作的适当放宽);
5、大专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二)报考职位一的条件和范围
1、全县在编在岗,且已按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工作人员;
2、现任科员职务,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三)报考职位二的条件和范围
1、县直单位在编在岗,且已按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不含事业单位参照管理、政法专项编制)的工作人员。
2、现任科员职务,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省选调生、使用政法专项编制招录的公安干警等未满服务工作年限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通知、公告
2015年8月31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向全县各单位发出通知。同时通过潢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潢川党员教育服务网、潢川县人社局网站等向全县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