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东:2015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选调1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拟在全国范围内选调科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要求
(一)具有公务员身份(不含聘任制公务员),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二)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
(三)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9月11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无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处罚记录。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者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表彰、获奖证书等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工作证、公务员登记表等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4、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三张(同版);
5、介绍个人情况的视频(自行录制,发送到电子邮箱)。
请将以上1-4项材料通过特快专递邮寄到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5号,邮编:528100),或者将电子扫描件发送到政工科电子邮箱。联系电话:0757-87716139、87775357。传真:0757-87771854。电子邮箱:ssjczgk@163.com。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9月11日(邮寄方式的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
(二)资格初审。根据选调条件,对每位报名者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材料不全或与选调条件不符者不能参加选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
我院将根据报名人员的资料情况,确定选调考试人员名单。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考试前提供上述资料原件进行核对。
三、有关程序和事项
(一)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能力、逻辑思维水平、口头表达能力及其他综合能力。
笔试、面试的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均设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