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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公安队伍结构,充实公安工作力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德阳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政策规定,经主管部门批准,德阳市公安局决定开展2019年公开选调业务骨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公开选调计划4名,包括“新闻宣传舆情指挥”职位1名,“新媒体管理”职位1名,“案件管理中心”职位2名。具体职位及要求见《德阳市公安局2019年公开选调业务骨干职位表》。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新闻宣传舆情指挥”和“新媒体管理”两个职位在德阳市(含市辖六县[市、区])公安机关具有公务员及人民警察身份的科级及以下人员中选调;“案件管理中心”职位在德阳市(含市辖六县[市、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及其他党政机关公务员(不含参公人员)的科级及以下人员中选调。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群众公认、清正廉洁,热爱公安事业;
2.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且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科员及以下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其中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年龄35周岁以下(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年龄时间截止2019年2月18日;
5.身体健康;
6.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25日至3月1日。
联系人:王丹,联系电话:0838-2598030。
2.报名地点:德阳市公安局政治部710办公室(德阳市长江东路238号)。
3.报名方式:考生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
4.报名所需材料:《德阳市公安局2019年公开选调业务骨干报名表》(贴上照片,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出具并盖章);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最近一次职务变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鲜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资质证书(均为原件)。考生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依照选调范围和条件的要求,由德阳市公安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等环节),资格初审合格者,确定为考试对象。
(三)职位调整。报名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若报名时间截止未达到该比例,可放宽至2:1。
资格初审情况在德阳人事考试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