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湖北:2015年黄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开遴选(选任)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我局工作需要及《黄石市市直机关遴选工作人员办法(试行)》要求,现决定在全市公开遴选(选任)机关中层干部2名和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根据市民宗局用人需求和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公开遴选(选任)以下职位:
1.选任职位:宗教科科长1名;办公室副主任1名;
2.遴选职位:机关工作人员1名。
二、遴选(选任)范围及对象
1.本次公开选任面向全市市直机关、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在编在岗公务员;
2.本次公开遴选面向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市直机关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和选调生)。
三、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宗教科科长职位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2.现任正科级职务,或任副科级职务三年以上;
3.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8月30日以后出生),现任正科职职务,年龄可放宽2周岁(1973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热爱民族宗教工作,有较强的文稿起草写作、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能力;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办公室副主任职位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2.现任副科级职务或任科员三年以上;
3.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熟悉办公室工作,具有较强的文稿起草写作、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能力;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机关工作人员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较强;
2.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2周岁(1983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两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等次;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