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湖南:2015浏阳市人民法院选调执行人员6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因工作需要,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浏阳市人民法院面向全国政法系统公开选调执行工作人员6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国政法系统通过公务员考试录用,在编在岗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
二、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
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择优选调的原则。
三、选调条件
1、政治坚定,品行良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2、选调的执行工作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国家法律从业资格证书(A证),并具备公务员身份。历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限男性,获得“省级优秀法官”、“省级优秀检察官”等省级以上荣誉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8周岁以下,具有审判员资格的人员优先考虑。
4、身体健康,能胜任选调职位工作。
5、自愿在选调单位服务5年以上。
6、具备选调职位专业和其他要求。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调入:在试用期内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涉嫌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纠正的;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不适宜调入的。
四、选调的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21日至9月10日。
2、报名要求: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选调)资格。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报考人员从浏阳市人民法院网下载填写《浏阳市人民法院选调执行工作人员报名表》,将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单位公章)、《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扫描后发送到邮箱357142411@qq.com。发送邮件时请将文件打包,且注明“姓名+法院选调报名”标题。
4、最低开考比例:选调职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得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时,则相应调减选调职位计划数。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生必须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A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近期红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参加笔试。
3、笔试总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法律专业知识和岗位业务知识。
4、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如有并列名次的,一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并将名单在浏阳法院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