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内蒙古:2015赤峰市政府机关遴选1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优化市政府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内组发[2013]11号)和自治区公务员局《关于2015年赤峰市政府机关遴选公务员实施方案的批复》(内公局发[2015]99号)精神,决定面向全市旗县区级及以下机关为市公安局等8个部门公开遴选公务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职位为主任科员以下职务层次的职位。遴选职位情况可登录赤峰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cfpta.com.cn/)查询。报考者如需咨询遴选职位表有关事项,可按《遴选职位表》中公布的电话与遴选机关联系。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赤峰市旗县区级及以下机关具有公务员身份,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和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基层工作经历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后出生);
6. 符合公开遴选职位的学历要求;
7. 职务为主任科员及以下;
8.身体健康;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