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湖南:2015衡阳市监察局选调办案人员6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衡阳市纪委、衡阳市监察局面向全市公开选调6名办案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要求选调对象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突出,具有较强的办案工作能力。
二、选调范围及人数
衡阳市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在编在岗、现任正科级(含)以下职务的人员6名。
三、选调条件及资格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3、现为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公检法和审计等部门一线办案人员,要求主办或参与过2件(含)以上案件的查处(审理、审判)工作,有较强的办案工作能力;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和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约定服务期限未满的公务员;
2、因违法违纪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给予加分:
1、参加铸剑工程2014年“精品案件”的查办人员;
2、在铸剑工程2014年现场比武和理论考试中的获奖人员。
四、选调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公告。2015年8月19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衡阳市党政门户网站、衡阳反腐网、衡阳党建网、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网站发布,公布选调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纪律要求等。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24日-9月2日(双休日照常工作,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所有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统一到中共衡阳市纪委组织部直接报名(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延安路22号,市委大院5217、5219房,电话:0734-8866750、8866875)。报考人员填写《中共衡阳市纪委机关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直接下载打印),连同有关资料报名。
3、报名所需资料:《中共衡阳市纪委机关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双面打印);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仅作查看)及复印件;单位提供的主办或参与案件查处(审理、审判)的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提供的主办或参与铸剑工程2014年度 “精品案件”查处的相关证明材料(须经市纪委案管室审定);参加铸剑工程2014年度现场比武和理论考试的获奖证书及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近期一?免冠彩色照片2张。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打(复)印,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存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