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贵州中共贵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遴选公务员2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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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市监察体制改革和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贵州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黔组通〔2014〕92号)及《贵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筑党办发〔2012〕33号)等有关规定,中共贵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贵阳市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贵阳市纪委市监委)面向全市范围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及名额
贵阳市纪委市监委计划遴选公务员20名,其中,副科级领导岗位3名,科员17名。具体职位详见《贵阳市纪委市监委2018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公开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1.本市区(市、县)机关及乡镇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2.贵阳高新区、经开区、综保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3.省、市级机关设在本市各区(市、县)的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党性观念强,具有良好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公道正派、敢于坚持原则,清正廉洁,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中共党员;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6日以后出生);
4.具有3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及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19年1月31日。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中央、国家机关干部在市(地、州、盟)直属机关工作过,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取相应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符合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遴选职位表》;
8.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副科级领导岗位的,除具备上述条件外,须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