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河南:2015内乡县委巡察工作机构选调20人公告(第1号)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满分100分。若比例内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相同分数,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以上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计算均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组织考察
根据选调职位和名额,按拟选调人数1:1.5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在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重点根据职位要求,考察实际工作能力。
(五)酝酿人选
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听取考察情况汇报,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根据笔试、面试、考察总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择优酝酿提出人选名单。
(六)组织体检
对酝酿人选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合格的进行公示,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并依次递补。
(七)确定人选和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期7天。
(八)试用与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后没有问题的,试用1年。经录用的乡镇人员,在巡察办工作,其编制暂放原单位,待巡察机构编制调整到位后,方可办理调入手续。经录用的县直单位人员被录取后,实行抽人减编。试用1年后,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原单位工作。选调和试用期间,所有选调人员的考核、提拔、奖惩等均纳入巡察机构管理。
五、其他事项
(一)选调工作的组织领导。本次选调工作在县委领导下,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组织实施。成立内乡县巡察工作机构人员选调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内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选调工作。
(二)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三)严格工作纪律。选调过程中,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旦出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报考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选调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5330056
原标题:2015年内乡县委巡察工作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内乡县巡察工作机构人员选调办公室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