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宁夏有色金属地质勘查院内部选调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二)测评。
通过资格初审后,经岗位竞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对应聘人员进行民主测评,重点测评应聘人员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综合表现。
1.群众测评(占60%)。其中所在部门测评占30%;全院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测评占30%。
2.领导测评(占40%)。测评内容与群众测评一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对应聘人员进行测评打分。
3.测评要求
民主测评中,德的专项测评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分别为100分、80分、60分、40分,以20%计算民主测评总分;能、勤、绩、廉四项总分为100分,以80%计入民主测评总分。
民主测评时,不允许评判极端分数,如评为60分以下和100分,视为无效票。
民主测评综合得分=群众测评得分×60%+领导测评得分×40%。
民主测评得分占总成绩的60%。
(三)考察
1.院成立考察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
2.考察以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个人品德、工作能力、履职情况、廉洁自律以及存在的不足等方面的情况。参加考察谈话人员的范围为全院在职职工。
3.考察组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综合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表现和面试情况,对照选调职位的相关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岗位适应性评价。分为适应、较适应、差三个档次,分别为90-100分、70-89分、60分以下,计算出被考察人员的个人得分。
4.考察得分占总成绩的40%。
五、拟定人选
根据测评、考察的比例构成,确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选调计划1:1的比例拟定选调对象,报院党委研究。
六、公示
经院党委会讨论研究,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岗位,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选调资格;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由院党委决定后,组织人事进行备案。
原标题:宁夏回族自治区有色金属地质勘查院内部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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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治区有勘院内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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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有色金属地质勘查院
2018年12月25日
来源:http://www.nxdizhiju.gov.cn/newsview.do?id=7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