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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公务员法》和《朝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从县(市)区和域外调入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朝委办〔2017〕5号)有关规定,市纪委监委机关拟从县(市)区和域外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调职位及人数
拟调入市纪委监委机关纪检监察员12名。
二、范围及条件
(一)拟调的范围和对象
拟调人选需为各县(市)区和域外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转任到机关条件的“六类人员”。
“六类人员”:(1)在参(依)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时,已办理过渡手续的人员;(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3)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考试录取并试用期(服务期)满的人员;(4)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录用并达到工作年限要求的选调生;(5)按照国家军转安置有关规定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6)由机关公务员调入到现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含参公登记加“备注”的“聘用人员”)。
(二)拟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和副科级以上职务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4.取得公务员身份后(含试用期),在纪检监察系统或政法系统工作3年以上;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拟调人员历任职务晋升必须符合《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法规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年龄、工作经历、任现职务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其中包括新录(聘)用试用期未满的,新担任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试用期未满的;
4.未满规定服务年限或对转任(调转)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其中包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报名需征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在《2018年朝阳市纪委监委机关从县(市)区和域外调入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相关栏目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在纪检监察或政法系统工作经历要由其所在单位出具证明,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之后到所在地区纪委监委进行廉洁审核,经所在地区纪委监委审核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登记表》1份、一寸照片2张、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等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全部证件的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到朝阳市纪委监委组织部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4日至 12月27日。
报名地点:朝阳市双塔区文化路三段四号,朝阳市纪委监委组织部(1楼122室)
联系电话:2920534
报名结束后,市纪委监委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情况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考生在选调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选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由市纪委监委负责审查和解释。
四、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市级机关公务员必须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及文字综合能力等。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试卷从市级以上有资质的专业考试机构题库选取,并由其统一评分,满分100分。
笔试由市纪委监委委托市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差额比例,由市纪委监委进行资格审查,再由市纪委研究确定面试资格人选。资格审查不合格,需补充人员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由市纪委监委会同市组织人事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六、考察
面试结束后,市纪委监委对考生成绩进行加权汇总,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按照拟调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名确定先后;面试成绩相同,按参加工作时间确定先后。
考察工作由市纪委监委负责并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拟调人员的档案审查及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经考察,发现不宜调转问题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合格后,由市纪委监委对选调人员按规定程序在朝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入的人员,由市纪委监委报市委组织部审批通过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等相关手续。调入人员原职务为副科级(副主任科员)以上的,任纪检监察员,保留其原职级待遇。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调入资格。
八、工作纪律
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人事档案审核,凡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有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弄虚作假的,及时取消拟调人选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帮助造假的也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提取个人档案应遵守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未密封的档案不予受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拟调人员,在拟调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原标题:2018年朝阳市纪委监委机关从县(市)区和域外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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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辽宁朝阳市纪委监委机关面向县(市)区及域外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朝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朝阳市监察委员会
2018年12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rsj.zgcy.gov.cn/zgcy_rsj/tzgg/20181220/005_71e0fa55-bf63-408a-bb03-73b96a5283b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