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广东深圳市委办公厅面向全市选调公务员1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按照有关规定,干部在任职试用期内及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调动的其他情形;
4.有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通过邮政EMS邮寄材料报名。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不退回):(1)报名登记表(可从深圳组工在线下载);(2)本人近期免冠彩照(1寸蓝底3张);(3)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任现职级文件(或任现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本人签名);(4)其他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的材料、荣誉证明等。
2.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18号深圳市委大院后楼112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06。联系电话:0755-88133205、88133208。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6日截止,以报名材料邮寄邮戳为准。报名登记表和彩色电子照发电子邮件swbgtmsc112@163.com。
4.通过资格初审的,我厅择时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考试分笔试、心理人机对话测试和面试。笔试、心理人机对话测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和入围人员另行通知。笔试、面试得分各占总成绩的50%。未进入考试范围,不另行通知。
(三)组织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按照拟选调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同时参照全市公务员公开招考体检标准,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考生放弃选调资格等原因,可递补安排人员进行体检。
(四)统一试用
体检合格后统一对选调对象试用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