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河南新乡市纪委监察委公开选调公务员5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七、体检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市纪委机关职位按拟选调职位1:1.5的比例,市纪委派驻机构职位按拟选调职位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均确定为参加体检的人员。
(二)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察委统一组织实施。报考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进入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委组织实施,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转任后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认真甄别“三龄两历一身份”,严格审查报考者人事档案及相关资料;进一步验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准确。
因体检和考察环节出现的职位空缺,由用人单位提出 是否递补意见。
九、公示、试用与办理调动手续
(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等情况,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人选,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公示结束后,拟选用人员进入市纪委监察委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
(三)试用期满后,由市纪委监察委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有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选调人员选用后,享受报考职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须在选调单位工作5年以上。派驻机构人员工资关系在市纪委,人员由市纪委统一管理使用。
附件下载>>>
中共新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
2018年12月5日
原文链接:https://www.haxx.lss.gov.cn/sitesources/xxsrsj/page_pc/xwzx/gsgg/article8a370f41c94b4700954cff9b26667f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