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山东济宁市金乡县纪委监委考试选调公务员8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二)业务水平测试
业务水平测试人选按照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业务水平测试人数与选调计划的比例为2:1(如果出现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成绩相同的均进入业务水平测试),达不到2: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业务水平测试人选。
业务水平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所需的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满分100分。
业务水平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业务水平测试后,按照综合素质测试、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根据考试选调人数和考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确定后,由县考试选调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考察按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若出现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情况,由县考试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考察发现干部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简称“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视情节暂缓做出考察结论或取消考察对象资格。对暂缓做出考察结论的,自通知考察对象考察结果之日起满90日,仍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终止录用程序。
(二)体检
体检在具有公务员录用体检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医疗机构进行,具体组织工作由县考试选调工作办公室负责。综合考察情况,按选调数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县考试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从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确定递补人选。体检结束后,报考人员放弃选调的,要向县考试选调工作办公室写出书面申请,经研究同意后,取消其选调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