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广东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选调公务员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通过邮政EMS报名(不接受非EMS快递,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任现职级文件(或任现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3)本人起草的综合性文稿或调研文章等材料2篇,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
(4)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
报名时间:自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截止,以报名材料邮寄邮戳为准。报名登记表和文字材料可先发电子邮件至120662138@qq.com。
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1016室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工人事处。
邮政编码:518035,传真:0755-88128347。
联系人及电话:0755-88125146。
所寄材料不予退回。
2.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环节主要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进入笔试环节的人选。通过资格初审的,我局择时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资格初审仅对报考人员如实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办理调动手续前审查结果为准。
进入面试环节的,我局择时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二)笔试、面试。
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笔试、面试得分各占总成绩的50%。地点在深圳,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我局根据笔试成绩、面试表现、工作经历等综合情况,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与拟考察人选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按拟选调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在体检合格的考生中确定3名拟考察对象,同时确定3名递补考察对象。3名考察对象中,如有因故放弃选调资格,或在考察过程中发现考察对象有弄虚作假、不具备选调资格等情形的,对3名递补考察对象依次进行递补考察。
(四)组织考察。
我局组成干部考察组赴考察对象工作单位进行考察,同时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回避等情形,如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五)确定拟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六)公示。
按规定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
(七)办理调动手续。
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