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年四川德阳市罗江区面向区外公开选调人民警察6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综合测试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综合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综合测试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满分100分,其中笔试40%、面试60%;第二阶段为体能测试阶段,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进行,以是否达标为准。综合测试第一阶段折合低于70分者不进行第二阶段,第二阶段达标者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综合测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四)考察
此次选调按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员,综合测试成绩并列的,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情况和单位的需求研究决定。因考察结果不合格取消选调资格而出现的岗位空缺的,由区公安分局党委研究同意后,按综合测试成绩的排名依次递补,没有递补的,则岗位作空缺处理。
考察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区公安分局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拟选调对象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廉的情况。
(五)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及后续规定和行业上位规定的标准进行。考生自收到体检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参加体检,正检无法一次性全检的,所缺项目仅可进行一次补检。正检、补检未能一次性合格的,问题项目仅可进行一次复检,是否合格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选调;因本人原因在正检结束后20日内不能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各种原因产生缺额时,由区公安分局党委研究同意后,按综合测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没有递补的,则岗位作空缺处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在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确定调动人员
根据综合测试、考察、体检、公示情况,将拟选调人员按规定上报区人事调配领导小组研究。
(八)调动
根据区人事调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调动前应与用人单位签订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协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调档(商调)函发出后,被选调人员应在60日内完成调动手续,逾期者,视为放弃,本岗位作空缺处理。若确有特殊原因,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并报公开选调评审小组办公室备案,可适当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