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福建:2015省级机关公开遴选112名公务员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
1.笔试内容:侧重于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5年8月24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
3.笔试地点:设在福州市,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须同时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合格线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报考者可在2015年9月11日后登录福建省公务员公开遴选网查看相关通知。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各遴选机关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选中,按照每个职位遴选计划数的3倍,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不足3倍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自行放弃面试的,应于面试前两天下午6︰00前由各遴选机关确认,并及时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因面试人选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报考该职位且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2015年10月中旬,地点设在福州市。面试人选名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福建省公务员公开遴选网公布,届时报考者可查看相关公告,各遴选机关也会另行电话通知面试人选。
3.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遴选机关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2015年度福建省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简称《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面试人选应登录福建省公务员公开遴选网下载并打印《报名推荐表》,根据《<报名推荐表>填写说明及要求》如实规范填写后,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于面试前送到(或通过快递等渠道送达)各遴选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各遴选机关根据职位设置要求提出实施意见,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后,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实施。
面试重点测试综合素质、业务水平及其它能力,满分为100分。每个面试考场由7名考官组成面试考官小组,考生的面试成绩为7名考官所评分数去掉一个最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1.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法计算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
2.进入面试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人数比例出现少于或等于1:1的情况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面试成绩未达到80分的,该遴选职位取消。
3.若2名以上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报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加试1场面试,名次按该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和考察
(一)各遴选机关根据面试人选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职位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职位计划遴选人数在2人以上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否则一般相应减少遴选计划人数。
(二)考察人选考试综合成绩不作为确定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
(三)考察工作由各遴选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实施。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根据职位职责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了解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
(四)各遴选机关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必须查阅考察人选干部档案,认真核对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等情况。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考察相关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人选的实际情况。
(五)各遴选机关应组织考察人选体检。体检机构从福建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医院名单中选取,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因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遴选资格,造成遴选职位没有考察人选的,遴选机关可从报考该职位的面试人选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考察人选。遴选机关不进行递补的,应说明理由并报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
(七)考察人选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遴选机关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公务员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