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湖南湘西州保靖县纪委监委遴选4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在现工作单位工作未满1年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18年10月31日。
三、选拔程序
(一)组织报名。县纪委组织部报名(县四大家后栋新政务大楼5楼5009室)。
(二)资格审查。县纪委监委及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审核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笔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是否核减或取消遴选计划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共同研究决定。
(三)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内容包括理论知识、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公文写作等,不指定笔试复习用书。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四)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照职位计划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五)考察。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照60%、4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遴选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的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六)研究审批。县纪委监委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无合适人选,可以取消遴选计划或减少遴选人数。
(七)试用与调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经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报县人事领导小组审定,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组织、人事、工资等关系。试用期满后,经公开遴选单位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要求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