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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广安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拟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名额
遴选公务员1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 遴选对象
全市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条件
参加遴选的人员应具有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坚持原则,清正廉洁。
2.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截止2018年11月13日)以上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6.报考人员需为选调生、硕(博)士研究生或“985”“211”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7.报考人员须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新录用公务员未满足服务年限的(截止2018年11月13日)。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