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河南商丘夏邑县遴选县委巡察办、纪委宣教中心工作人员20名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此次遴选: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现职工作人员同时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采取报考人员个人自愿并经单位党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由单位负责组织人事工作的同志,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公开遴选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遴选办”)报名,并提交报名人员个人信息和有关资料。
(二)资格初审。县遴选办对报考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因资格审查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三)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特别是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纪检监察知识和时事政治知识有一定占比。依据笔试成绩,按l∶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面试。
(四)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素质。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与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按拟遴选职位l:l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合格人员,能提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认证报告者,即确定为考察人选。因体检空缺职位不再递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业绩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转任后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试用。公示结束后,拟调人员进入县委巡察办、县纪委宣教中心试用6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
(九)调动。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程序带编制办理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