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贵州:2015三都县直单位面向基层遴选66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四)综合测试
考试方式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专业知识及应变能力等。遴选职位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职位,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减少遴选计划、取消遴选职位或降低遴选比例。
笔试设“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笔试成绩低于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在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减少遴选计划、取消遴选职位或降低遴选比例。
面试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教育类职位面试采取说课、试教、专业测试等方式;非教育类职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专业测试等方式。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考察的办法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和身体健康状况,注重工作实绩;考察做到全面、客观、公正,经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不予递补。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不予遴选: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有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4.发现有较严重疾病的;
5.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
6.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7.提供虚假信息的。
(六)公示
经笔试、面试、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经查实并影响遴选的,取消遴选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遴选,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办理调动
拟遴选对象进入遴选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其工资等待遇仍保留在原单位。试用期满经遴选单位考核合格的,组织人事部门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