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贵州:2015三都县直单位面向基层遴选66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优化和改善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树立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的选人用人导向,根据《三都水族自治县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实施办法》(三党办通〔2015〕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基层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6名。为确保本次遴选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人岗相适,注重能力实绩,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选拔方式,建立培养干部选拔机制,优化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
二、遴选计划和职位
2015年面向基层遴选工作人员66名。其中:行政岗位2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岗位4名,事业管理岗25名,事业专业技术岗位35名。详见《三都水族自治县2015年县直单位面向基层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推荐遴选范围
1.全县各镇在职在编人员中,县委组织部确定为科级后备干部的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2.近5年年度考核获2次及以上优秀等次或近3年年度考核获1次及以上优秀等次的优秀年轻干部。
3.近3年获得乡镇党委、政府或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表彰的优秀年轻干部。
4.在任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股级中层干部(含负责人),且任满1年及以上的优秀年轻干部。
5.近5年曾到村任村干职务满1年及以上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符合上述五项条件之一即可推荐参加遴选。
四、符合遴选范围人员报名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截止2015年7月24日,具有3年及以上乡镇工作经历;
(三)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四)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五)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遴选对象必须符合遴选单位岗位性质,遴选对象与报考单位岗位性质不符的只能顺向报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机关和省、州、县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人员处于试用期的;
5.公开遴选方案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