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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西吉安市泰和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室选调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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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西吉安市泰和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室选调1人公告

2018-11-05 17:14:45 | 来源:泰和县人民政府网

【导语】2018江西吉安市泰和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室选调1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期限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执纪执法部门审查的;

4.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方法和程序

1.发布公告。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泰和风、泰和组工微讯、泰和政法等媒体上发布公开选调信息。

2.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8年11月8日—11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泰和县行政中心县委政法委1005室。报考人员需填写《泰和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出具有关工作经历以及年度考核等次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带齐上述证件和资料等到泰和县委政法委人秘综合股(地址:泰和县行政中心办公大楼10楼1005室)报名,不收取报名和考试费。

3.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集中资格审查时间为报名截止后至2018年11月12日。拟选调人员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5的比例方可开考。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同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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