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江西吉安市泰和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室选调1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导语】2018江西吉安市泰和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室选调1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江西遴选考试信息,中公遴选考试网提供了江西遴选招考公告和江西遴选考试通知等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泰和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室为县综治办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根据工作需要,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公开考试选调1名正式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泰和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室工作人员1名。
二、报考范围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在编在岗全额拨款科级以下事业编制人员。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办事公道;
3.爱岗敬业,奉献意识强;
4.有进取精神,勇于开拓创新;
5.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
1.学历和专业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中文、法律、新闻类专业(按江西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确定);
2.工作经历要求:具有5年(含试用期)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
3.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岗位要求: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从事过3年(含)以上文字工作,或在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工作了3年(含)以上,需出具加盖单位公章证明。
5.具有较强的对外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以及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能力;
6.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或称职及以上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