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广东茂名市委巡察机构公务员选调4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应达到选调人数的1∶3以上(即12名以上),未达到报考人数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三)考试。
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合格的人选参加面试(参加面试须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笔试、面试的具体方式方法届时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即列为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发现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五)公示和转任。
市纪委综合各方面情况,集体研究确定转任对象,并在茂名廉政网和市人社局官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四、有关情况及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原标题:公开选调茂名市委巡察机构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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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www.mmrs.gov.cn/front/showContentPriview.action?transMap.cid=8360
中共茂名市纪委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