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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社会评价作用,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特面向社会选聘市级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人数
银川市辖区内“两代表一委员”,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工作人员,专家学者、离退休干部、媒体人士、市民代表等,共计10人。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政治敏锐性;
(二)了解、熟悉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有较强的政策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分析问题能力;
(三)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实事求是、联系群众,有较强的责任感,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四)身体健康,能够认真履行监督工作职责,遵守工作纪律,年龄在30岁至65岁之间。
三、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10月31日18:00止。
四、聘期
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的聘期为每届二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并征得本人同意后,可以续聘。
五、政务公开监督员职责
(一)监督银川市人民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以下简称各单位)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否健全;
(二)监督各单位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和方式、方法等公开情况;
(三)监督各单位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准确、及时;
(四)监督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是否落实;
(五)监督公开渠道是否畅通,申请公开事项是否按要求答复。
六、政务公开监督员的权利
(一)对全市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明查暗访;
(二)参加政务公开有关会议;
(三)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四)参与政务公开被考核单位的考核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