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河南:2015开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选调1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5.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2)通过初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开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上公布。初步资格审查合格者请于2015年8月6日至8月7日上午12:00前到市纪委组织部(市委前四楼421房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序号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知识等,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书籍。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党政机关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特别是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开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上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选调名额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综合业务类职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报考计算管理类职位的,面试采取上机实际操作测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前,组织参加面试的人员持本人学历认证报告(学历认证需要时间,请提前准备),进行面试确认。
面试确认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选调名额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选调资格,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
(四)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情况,按照拟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确定的考察对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选调资格,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由市纪委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有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五)研究决定
市纪委常委会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对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六)试用及办理手续
对确定的拟选调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调入要求的,办理调入手续。不符合调入要求的,回原单位工作。
本简章由市纪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3855268
原标题:中共开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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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开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