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江西兴国县面向县外选调纪检监察派驻机构8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四)公示
最终确定的拟选调人员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兴国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
(五)调动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审批、调动手续。原为科级职务的,保留原职级工资待遇。
四、组织领导
成立兴国县向县外公开选调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成员为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县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选调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选调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县人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原标题:兴国县面向县外公开选调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原文链接:http://www.xingguo.gov.cn/zjxg/dtxx/tzgg/201809/t20180930_4944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