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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9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由北湖区纪委、北湖区监委统筹安排到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具体招考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职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和其他条件(见附件1)。
3.具有两年及以上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含称职及试用期不定等次,工作不满三年的只需要近两年的考核结果)以上等次。
4.适应职位所需的身体条件,纪检监察工作具有特殊性,可能存在需长期外地出差、长期加班等情形,要求能适应高强度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需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或者参加人事考试违规,被列为诚信考试黑名单的人员;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