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辽宁辽阳市纪委派驻机构、市委巡察机构选调56名工作人员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1. 市委各部委、市直各部门,人大、政协机关,市检察院、市法院。
2、县(市)区、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县(市)区直部门、检察院、法院。
(二)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和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9月30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业务能力,在纪检监察、审计、财会、法律等方面业务能力突出的优先考虑;
5、 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选调生具有2年以上机关工作经历;
6、近3年公务员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在试用期内和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终结的;
3、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4、重点监督对象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5、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年龄、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