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广东深圳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选调公务员6名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选调:
(一)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二)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
(四)有不符合职位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三、选调程序
(一)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止至2018年10月12日(以邮局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采用中国邮政EMS邮寄材料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邮寄材料如下:
(1)报名登记表(登录深圳发展改革委官网公告下载)。邮寄报名后,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uhonglin@szpb.gov.cn。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3)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公开发表的文章2篇,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
(4)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
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076室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秘书处,联系电话:0755-88103492。
所寄材料不予退回。
(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根据报名者提交的资料,核对并审查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原则上按照各职位拟选调人数与笔试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中择优确定进入笔试人员。资格初审仅对报考人员如实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办理调动手续前审查结果为准。
对确定为参加笔试的人员,我委于10月18日中午12点前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三)组织考试,确定体检对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地点在深圳,时间初定于10月27日-28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我委根据笔试成绩、面试表现、工作经历等综合情况,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的按程序确定为考察对象。我委将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同时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回避等情形。如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