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广东深圳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选调公务员6名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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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深圳市市外公务员转任暂行规定》及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有关规定,我委拟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拟任职位
(一)选调范围
全国地级市及以上党政机关现任副科级及以下职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正科级及以上职务,承诺放弃原职级的也可报名。
(二)拟任职位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科级及以下职位。
二、基本条件和资格
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历年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市外人员需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本科专业应为:经济学类(B0201)、管理科学与工程类(B1201)、金融学类(B0203)、工商管理类(B1202)、公共管理类(B1204)、土木类(B0811)、电气类(B0806)、计算机类(B0809)、建筑类(B0810)、交通运输类(B0819)等相关专业(有关专业参考《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其中:获得学士、硕士学位的,年龄33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的,年龄35周岁以下。
(四)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从事机关综合写作工作的优先考虑。
(五)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报考须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条件规定。
(六)符合任职回避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