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河南三门峡湖滨区纪委监委选调派驻35人考试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导语】2018河南三门峡湖滨区纪委监委选调派驻35人考试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河南遴选考试信息,中公遴选考试网提供了河南遴选招考公告和河南遴选考试通知等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为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派驻监督全覆盖工作精神,加强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经区委同意,在全区各单位公开选调派驻机构部分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选调计划
本次拟选调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35名。须是行政或事业编制(事业全供)。
三、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区直单位、城区街道中行政编制、财政全供事业编制且在编在岗,具备干部身份的一般工作人员。为全力保障我区打赢脱贫攻坚战,现从事驻村工作和担任第一书记的人员,不在此次选调范围内。考虑到编制划转问题,此次选调不包括教育系统、卫生系统的一线教师和一线医务人员等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或因其他原因编制受限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2.中国共产党党员、预备党员或党组织正在培养的积极分子;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会计师证、审计师证、司法资格证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
4.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2018年8月31日);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6.身心健康,胜任工作要求;
7.调入后不形成回避关系的。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失信被执行人员的;其他不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