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黑龙江牡丹江市及所属县公安局人民警察选调10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具有正常履行人民警察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正常执行人民警察勤务工作。
(三)职级为科员,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四)非人民警察身份的公务员年龄条件为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五)已评授警衔的人民警察年龄条件为,大专学历及以下的,女性年龄不超过30周岁,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本科学历及以上的,女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男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对获得嘉奖及县(市)级(含)以上荣誉的,年龄分别放宽3周岁。年龄计算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
(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同时进行。现场报名地点:牡丹江市公安局及各县(市)公安局(详情请见附件)。报名自即日起至2018年10月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二)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公务员登记表》、近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首次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审批表》及符合年龄放宽所需荣誉证书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盖章;
3、本人所在单位及具有调配权限的管理部门同意调出证明原件(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1份;
4、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复印件各1份,由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盖章。
(三)选择网络报名的考生,将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电子版(JPG格式)发送指定邮箱,面试前上交纸质版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