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系统选调18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面试初步人选。
(三)面试
10月20日面试。面试采取面谈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其中面谈占40分,主要测试个人素质与工作岗位的匹配性;结构化面试占60分。面试地点设在乌鲁木齐市,具体时间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公开选调职位的比例为1:1。
2.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查阅被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
3.考察环节出现职位空缺需要递补的,经人社局审核,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调动
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办理调动手续。
六、待遇保障
1.选调干部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申请购买集资房,在兵团工作满5年后办理相关房产手续。不符合申请购买集资房条件或无意愿、无条件购买集资房的,给予正科级及以下1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2.选调干部配偶、子女可以随调随迁。随调人员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一般在机关事业单位平级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安排到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岗位。配偶、子女不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可享受事业单位简化招聘程序的绿色通道政策;本科以下学历的,根据本人条件和意愿,可以帮助推荐到企业适当的岗位工作。到企业工作的配偶、子女,第一年可享受每月800元的生活补助。
3.子女在兵团所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就读,享受兵团职工同等政策。
4.选调单位按规定报销首次进疆交通费。配偶、子女未随迁的,每年由所在单位报销1次配偶、子女进出疆交通费(限10000元以内)。
5.对选调人员设置半年考察期,兵团司法局根据选调人员在考察期间的表现、人岗相适程度进行考核,对考察期满考核合格并符合晋升条件的,直接晋升。考察期和原单位同级任职时间计入任职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