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河南:2015驻马店市委巡察机构遴选2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相关系统公开遴选23名公务员到市委巡察机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1、科级工作人员5名。
2、科员级工作人员18名。
二、遴选范围和对象
驻马店市(不含新蔡县)纪检监察、组织、检察、审计、公安、财政和国土系统在编在岗且已按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含参照管理)的专职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担当;
3、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4、中共党员;
5、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二)报考科级职位的还应当具备以下必要条件:
1、具有国家统招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2、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现任正科级或任副科级2年以上(时间计算截止2015年6月30日)。
报名时为正科级干部的,遴选后试用期满合格,安排为正科级巡察员职务;报名时为副科级干部的,遴选后试用期满合格,安排为副科级巡察员职务。
(三)报考科员职位的还应当具备以下必要条件:
1、具有国家统招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5年6月30日)。
科级干部报考本职位的,遴选后按科员对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有服务期要求,未达到服务期限的;
4、有公务员法规定回避情形的;
5、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