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湖北:2015年咸宁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4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公开遴选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公开遴选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5年咸宁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采取报考人员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
报名时间为7月16日-24日。在此期间,报考人员填写《报名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并向所在单位提出报考申请,经单位同意盖章后,于7月24日前到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名并提交有关材料。
提交的报名材料: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历认定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推荐表》(附电子版)、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遴选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2、资格审查。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组织人事部门、遴选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经资格审查后参加笔试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的比例达不到5:1的,经市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可核减该职位遴选人数或取消该遴选职位,允许被取消遴选职位的报考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一般不得放弃。有特殊原因放弃考试的,应在考试前三天向县(市、区)委组织部提出书面申请,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弃考的,3年内不能参加公开遴选考试。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以百分制计算。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持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2、资格复审。市组织人事部门在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遴选职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在咸宁组工网、咸宁市公务员局(咸宁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组织人事部门集中组织。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据笔试综合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该职位复审对象。通过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比例低于3:1的,由市组织人事部门与遴选单位共同商定减少职位遴选人数或终止该职位遴选工作。
3、面试。市组织人事部门在咸宁组工网、咸宁市公务员局(咸宁市人事考试)网发布面试公告。进入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公告指定的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如因特殊情况经批准后放弃面试的,该遴选职位面试人员按笔试综合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