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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15年咸宁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4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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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15年咸宁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42人公告

【导语】湖北:2015年咸宁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4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树立重视基层、重视实践的用人导向,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干部培养选拔链,根据《公务员法》、《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决定统一开展2015年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23家市直机关(单位)34个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共遴选42人。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2、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具有参公身份的工作人员。

  省级机关设在县(市、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也可报考。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选调生应具备两年以上乡镇(街道)实际工作经历;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6、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基层工作经历和公务员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至2015年9月30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5、当年报考参加过公开遴选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有回避关系的遴选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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