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江苏宿迁沭阳县纪委监委选调工作人员11人简章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导语】2018江苏宿迁沭阳县纪委监委选调工作人员11人简章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江苏遴选考试 信息,中公遴选考试网提供了江苏遴选招考公告和江苏遴选考试通知等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为进一步优化县纪委、县监委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名额
计划选调行政人员10名,事业单位人员1名。
(具体职位简介表见附件)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面向全县在编在岗行政、事业单位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具有乡镇5年以上、县直单位2年以上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参加全省统一公务员考录人员从批准录用时间起算,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从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编手续算起);
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除外);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身份条件、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目前正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政法系统工作的年龄可放宽2年;
(5)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