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江苏江都区委巡察机构选调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4)资格审查:对提交材料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将组织资格审查,并于2018年9月18日前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本人。
(5)注意事项:
①考生须诚信报考,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选调环节,凡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②开考比例为2︰1,报名结束后,如达不到开考比例人数,按规定程序办法核减该选调计划。
3、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9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领取地点为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区水务局一楼北侧)。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放弃。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及综合文字和分析问题的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将通过江都党建网、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清风江都网进行发布。
4、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报考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4:6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增加笔试并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有关标准和规定组织进行,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人数的,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进行递补。对体检合格人员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评价。
6、公示与调动
拟选调人员在江都党建网、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清风江都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出现不符合公开选调条件或其它特殊情况的,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