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浙江江山市选调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务员29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9月22日,具体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两门。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总成绩10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测试、面试。
(四)专业知识测试
报考江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司法辅助人员职位的,将进行专业知识测试(详见附件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实际选调职位数,按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1:3比例确定专业知识测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参加专业知识测试(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专业知识测试)。若专业知识测试阶段出现空缺,不予递补。
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为相关案件办理实务,总分100分,专业知识测试合格线为60分。专业知识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专业知识测试工作在组织人事部门参与下,由江山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专业知识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实际选调职位数,按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参加面试(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面试)。
报考江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司法辅助人员职位的,在专业知识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和专业知识测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从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和专业知识测试总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面试)。
若面试阶段出现空缺,不予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总分×100+面试成绩)÷2。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实际选调职位数,从总成绩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同分的,以《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报考江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司法辅助人员职位的,面试结束后,将笔试和专业知识测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测试总成绩)÷(笔试总分+测试总分)×100+面试成绩÷2。在专业知识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实际选调职位数,从总成绩到低分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和测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和测试总成绩同分的,以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考察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和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用人单位选调职位的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