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四川:2015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遴选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二)考试
1.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若达不到该比例,则减少或取消公开遴选名额。
2.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法律知识、综合素质、公文写作、专业知识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统筹协调、逻辑思维、计划组织、语言表达能力,满分100分。
4.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笔试结束后,从到低分按不低于计划遴选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遴选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5.准考证领取、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2012年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缺额,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相应减少或取消公开遴选名额。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广安市人事考试网站、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公示。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遴选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调动
考察合格人员公示后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826-2399885(中共广安市纪委派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组)
原标题: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