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甘肃省纪委监委选调干部3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考察前,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对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依次递补。
2.考察。省纪委监委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了解是否存在回避等影响选调的情形。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按照干部档案管理和公务员管理的政策规定,认真审查考察对象干部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进入公务员队伍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3.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选调资格,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八)公示、调动与任职
1.公示。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提出拟选调对象,分别在省纪委监委机关和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3.任职。办理调动手续后,统一确定岗位安排任职。
四、有关纪律要求
1.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准确提供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2.报名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联系及咨询电话:0931-8922156、0931-8922157(传真)
甘肃省纪委监委组织部
2018年8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www.gansu.gov.cn/art/2018/8/23/art_4831_3898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