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河南:2015年新乡获嘉县委巡察工作机构选调14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贯彻落实《中共新乡市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新发〔2015〕7号)精神,推动全县巡察工作深入开展,按照《新乡市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暂行)》要求,经县委研究决定,县委巡察工作机构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4人。
一、选调计划
(一)县委巡察办副主任(副科级)2名(以下简称“职 位1”);
(二)县委巡察组副组长(副科级)3名(以下简称“职位2”);
(三)县委巡察组副科级巡察专员3名(以下简称“职位3”);
(四)县委巡察办公室工作人员3名(以下简称“职位4”);
(五)县委巡察组工作人员3名(以下简称“职位5”)。
二、选调原则
本次公开选调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调原则,同等条件下,具有乡镇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使用。
三、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职位1、职位2和职位3的范围和对象为:获嘉县直、乡(镇)机关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副科级领导干部。
职位4和职位5的范围和对象为:获嘉县直、乡(镇)机关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公道正派,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敢于担当;
(3)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本单位党组织审核并同意报考;
(6)身体健康。
2、报考职位1、职位2和职位3的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职位4和职位5的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一年以上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5年6月30日)。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党政纪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2)本人在原单位尚在试用期限内的;
(3)调入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