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安徽亳州市直单位选调工作人员17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四、选调对象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2. 报考机关、参公单位职位,应在现单位工作3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1日)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报考事业单位职位,应在现单位工作3年以上的事业编制人员、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1日)。
3.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4.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2年8月2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5.本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尚在试用期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小于或等于30人的岗位只面试不笔试;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增加笔试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