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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5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检察院选调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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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5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检察院选调5人公告

【导语】湖南:2015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检察院选调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五、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网络报名者须在面试前提供相应职位要求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及考察对象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综合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的原则,由高到低按计划选调人数1:1.5的比例确定(按小数点后1位进行四舍五入)。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若体检不合格,递补按考生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由选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前考生须出具单位同意调出的书面意见。如经确认自动放弃、单位不同意调出或考察对象不合格的,由选调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如确定递补,则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八、公示

  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排名情况和拟选调人员名单将在雨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雨湖区人民检察院等网站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录用调入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的结果,经选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按程序分别报区委常委会或编委会及省、市相关部门审核通过,被选调对象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5年承诺书,由组织、人社、编办、财政部门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录用人员原行政职务不保留,原行政职级、法官等级、检察官等级予以保留,不负责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迁、就业、住房等事项。

  十、相关要求

  此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对选调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确保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举报电话:雨湖区纪委(监察局):0731-58205757;雨湖区委组织部:0731-58205778;雨湖区委政法委:0731-58205857。

  原标题: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雨湖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201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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